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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县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HB2025013240010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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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 2025-02-07 1.36MB 业主: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关联招标:涞水县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HB2025013240010006
内容简介

涞水县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合同甲方: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2025年2月第一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签约地点:涞水县甲方: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36号单位负责人:王立军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C-3-6座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韩文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目录第一章定义第二章合同标的第三章价格第四章支付条款第五章保修、赔偿和违约金的支付第六章不可抗力第七章税务第八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第九章保密条款第十章合同生效及其它第一章定义11“本项目”:指“涞水县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项目”。12“系统”:指“涞水县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13“培训”:按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的技术培训(包括原厂技术培训)。14“技术服务”:按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合同标的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合同服务期内的技术服务、培训等。15“甲方现场”或“现场”:对项目使用的场所。“用户现场”在合同相关条款中亦被称为“站”或“甲方安装现场”。16“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日。17“甲方”:指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8“乙方”: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19“一方”:甲方或乙方。110“双方”:甲方和乙方。111“各方”:甲方、乙方。112合同起始时间:自双方签订验收单之日起。113合同终止时间:服务期满止。第二章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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